昌邑市科技中学2025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
为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该招生录取方案。
一、招生计划
科技中学共计划招收30人,其中音乐5人、美术5人、体育20人(田径11人、男篮3人、男排6人)。
以上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均占2025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说明:报考我校艺体特长生各专业或体育专业中各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在不突破总计划数的前提下,根据报名与生源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以确保生源质量。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1.昌邑市在校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备一定专业素质。
三、报名与专业考试时间
1.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得兼报其他专业,不得跨学校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 4月 14 日上午8:30~10:30
报名地点: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科技中学东门报名点
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持考生学籍卡原件以及一份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生及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一份,以各镇街区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为单位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3.考试安排:艺体特长生考试暂定于4月17 日上午8:00在我校进行,具体项目考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4.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阅卷、成绩统计、专业合格名单公示及录取工作,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科室全程指导、监督。
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和考试时,实行考生、学籍卡、专业考试准考证三对照,当场打分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要考生当场按手印认可,并张榜公布。
五、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
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专业合格人数。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到计划招生人数2倍,则确定的专业合格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计划招生人数2倍时,则确定的专业合格考生总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若某项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仅有1人,则取消该项目考试。
六、录取办法
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专业合格考生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只能报考我校,不得改报其它高中学校。
录取办法如下:
(一)限定条件
1.设定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底线。专业测试合格的艺体特长生,须参加2025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规定最低录取标准的,方有资格参与录取。其中艺术类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普通生(不含昌邑一中国际部、综合高中试点生)录取控制线所在档次及以上。体育类中田径专业须达到十二档及以上;球类专业(包括篮球、排球)须达到十五档及以上。已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更高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最低录取线为十八档。以上达到文化课底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达不到B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音乐、美术专业
专业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将其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七科中成绩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若考生最低成绩存在多科并列,则将最终能够提高考生录取档次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报考我校音乐、美术特长生志愿但未录取的专业合格考生统一自动调入我校普通生计划参与录取。
(三)体育专业
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各项目的专业成绩排名,球类项目(篮球、排球)第一名,田径项目小项第一名的考生在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七科中成绩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若考生最低成绩存在多科并列,则将最终能够提高考生录取档次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志愿但未录取的专业合格考生统一自动调入我校普通生计划参与录取。
(四)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参加艺体特长训练。
(五)若考生未被录取为艺术、体育特长生,且普通生计划也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七、考试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浩
成员:王新明 徐铁军 侯文东 周淑青 史培旺 赵雪梅 方 强 元建强 李建基 曹夕魁 崔来伟 赵盈娜
2.联系人:
崔老师:18806462122
侯老师:15753655860
3.报名表、承诺书下载。
本招生录取方案仅适用于2025年使用,2026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修订。
附件:昌邑市科技中学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内容
昌邑市科技中学
2025年4月8日
附件
昌邑市科技中学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内容
一、音乐专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1.主项(50分):声乐、器乐或舞蹈(民族舞或古典舞)任选一项,自选曲目一首。
2.听音模唱(10分)。
3.模打节奏(10分)。
4.副项(25分):声乐、器乐或舞蹈。如果主项为声乐,副项不限,如果主项为器乐和舞蹈,副项必须是声乐。
5.其他(5分):普通话、形体、相貌、气质等。
6.若考生音乐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下列测试内容依次排序:主项、副项、听音模唱、模打节奏、其他。
二、美术专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1.素描静物写生(100分)。
2.提供图片资料,按照图片写生,主要考察学生的造型能力、对物体结构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三、体育专业考试内容
(一)田径
1.专项(40分):
男子: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女子: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2.素质:立定跳远(20分):
各项内容打分标准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内容标准与办法》(新)执行,田径项目考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专项成绩分数×1.5+素质成绩分数×2折合百分制)排名,确定专业过关人数。若考生田径总分相同,按照专项、素质排序确定排名。
(二)篮球(男)
1.助跑摸高(10 分)
2.综合技术(14 分)
3.比赛(16 分)
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内容标准与办法》(新)执行,项目考试结束后,根据总分(成绩分数×2.5折合百分制)排名,确定专业过关人数。若考生篮球总分相同,按照比赛、综合技术、助跑摸高排序确定排名。
(三)排球(男)
1.助跑摸高(10分)
2.综合技术(14分)
(1)垫球(4分)
(2)传球(4分)
(3)扣球(6分)
3.比赛(16分)
各项内容打分标准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内容标准与办法》(新)执行,男排项目考试结束后,根据总分(成绩分数×2.5折合百分制)排名,确定专业过关人数。若考生排球总分相同,按照比赛、综合技术、助跑摸高排序确定排名。